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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06-07-17 15:25  文章来源:锦屏县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全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5〕9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站在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全面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州、县对今年防汛防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和措施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深入一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防汛、防灾、抢险各项工作准备工作,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县气象、水文部门要搞好科学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搞好科学防洪救灾提供准确信息。县农业、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及早划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的防御、抢救、补救和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和预案,做好救灾人员和资金准备。要加强化肥、种子、饲草、药物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做到有备无患。县水利部门要抓紧对防汛抗洪设施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水库、堤坝、池塘、渠道等水利设施的加固、清淤、除障等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同时做好水资源的科学调度,用贮备的水资源做好抗旱准备。县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的调配,千方百计保障灾民生活,确保不发生非正常情况。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易发地区、滑坡易发地区的监控力度,发现地质灾害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县移民部门要认真做好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安全监测工作。同时,要积极协调三板溪、卦治电站施工方,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工程施工安全。各级各部门在抓紧抓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更大洪涝灾害、涝后的旱灾及农作物的病虫害都要有预测、预警和预案,要有充分的思想精神准备和人力物力安排,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和力量抢险抗灾,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

三、突出重点,加强巡查,确保安全渡汛

要把水库安全渡汛和山洪灾害防御作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水库调度运行计划,决不允许擅自在汛限水位以上运行,水库因拦洪需要短时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洪水过后要限期迅速降至汛限水位,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水库管理和值班,及时查险除险,确保安全。遇重大险情或突发事件时,要迅速通知下游群众及时转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灾害教训,切实加强避灾知识的宣传,完善落实沿河集镇防洪预案和措施,尤其是要将提前预警和组织群众转移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乡、村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人民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得到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安全转移,杜绝人员伤亡。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县水利、水文、民政、气象等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盯守制度,对重点防洪河段、病险水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增加专管人员,严加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将汛情、灾情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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