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源头治理调研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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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3 20:25 文章来源: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理论调研1:
新形势下对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的新要求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把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目前,面对行政监察和源头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党的十六大以来对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坚持与日俱进,搞好行政监察工作的创新。在新的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需要我们坚持以变应变,用亲的眼光去审视、专判断、专分析,自觉地将与日俱进的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到行政监察各项工件中去,不断更新工作思路,面对亲的任务,采取新的方法,针对新的情况,探索新途径。一要搞好观念创新。行政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个执行兴国的第一要务工作。二要搞好思想创新。观念的转变必然带来思路的创新,要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来解决当前的腐败问题,尤其是长期困扰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三是搞好方法的创新。
(二)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一是正确处理行政监察组织协调与党委统一领导的关系。监察部门一定要摆正位置,既要坚决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又要增强主动性,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属于行政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要勇于担重任,敢于负责;属于党委负责的,要当好配角,当好参谋助手。二是正确处理行政监察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关系。
(三)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加强行政监察队伍建设。
要优化行政监察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大对行政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
(四)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创造性。
(五)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创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理论、政策、法纪及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理解效能监察,促进领导干部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效能监察工作运行机制。
(六)抓源头治理工作要与反腐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切实解决好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对权力监察制约机制,二是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要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对预外资金的监管。三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干部人事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解决用人中存在不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2006年4月17日
源头治理调研文章课题2:
党的十六大以来行政监察 源头治理
的实践和制度建设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党的十六大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对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发扬党的纪律监察工作的好传统、好作风,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将防治腐败寓于科技管理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国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制度建设。
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深化了人事制度改革,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行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工作,成绩显著。颁布并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同时,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并采取宣教的方式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用“三个代表”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打破现状的思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不断探索中积累经验,逐步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稳步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这就是在与时俱进,就是在不断创新。
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实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做了积极的贡献。
2006年4月17日
行政监察源头治理调研文章课题3:
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存在的
问 题 及 对 策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是反腐倡廉的战略性方针;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性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继承和创新的统 一,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惩治和预防的统一,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发挥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充分运用好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这些年来,我县在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惩治腐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单位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相比较为薄弱,有的责任心不强,有的工作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是在制度执行上还存有漏洞。如有个别单位,不能带头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没有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三是对专项资金、国债资金使用监督力度不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程序不够规范,有的实施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打了折扣,项目资金使用廉政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四是政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办事效率低的问题还存在。特别是在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方面,有的单位和个人职责意识不强,工作激情不高,精神不振。机关有的还存在纪律松驰、作风松散、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下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保证和促进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政府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当前,要结合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要围绕中心,从大局出发谋划行政监察的工作规划和具体安排。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开展监督监察,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
二是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目前,在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解决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等方面的工作已作了安排部署。 我们要始终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倾听群众的呼声,尊重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随着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的贯彻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推进,随着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化,行政监察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任务会越来越繁重。我们要在继续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抓源头工作是政治、经济的结合点。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不断拓宽治本抓源头工作领域。 当前,要积极推动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有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有关条例的制定和有关改革举措的落实。要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是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行政监察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一定要与政府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意识,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
2006年4月17日
源头治理调研文章课题4:
抓源头治理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深刻分析形式,认真总结党的发展历程,积极吸收人类文明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命题,是指导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县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主要做抓了以下的工作。
(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我县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试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干部考察结果通报制度。
2、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我县制定《锦屏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完善了有关审计工作制度。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政府部门和行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
2、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在全县推行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责任追究制、效能投诉制度等制度,设立举报箱和公布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1、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情况
制定了《锦屏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收入收缴管理的范围、方式,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收票据,取消了各执收执罚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各类非税收入账户,严格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规范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了财经纪律。
2、政府采购工作
根据《政府采购法》、《州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暂行办法》、《锦屏县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四项制度监督(暂行)办法》到全县各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
为进一步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运行:一是实行廉政责任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锦屏县建筑工程廉政保证金征收管理办法》;三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在工程建设基地醒目的地方设立廉政承诺公告牌,公布廉政承诺的有关内容和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四是建立《建设工程招标申报、备案制度》,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必须到县招投标办和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和备案,确保全程监督。五是严把质量关,纠正招标投标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巩固和深化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
我县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逐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一是建立了县政府网站,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三是加强对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和领导。
(六)投资体制改革。
今年我县继续试行了项目实施论证制、法人负责制、项目公示制、廉政公示制、项目责任追究制等有关制度和措施,加强了项目的监督管理,净化了项目实施环境,为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七)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
我县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在职干部和个体工商户及群众代表中聘请政治思想好、文化层次高、接触群众广、社会影响大的特邀监察员参与我县的反腐倡廉工作,在监督检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她们积极参与执法和专项检查,参与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充分发挥她们特点,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作用。
2006年4月17日
源头治理调研文章课题5:
锦屏县源头治理工作和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做法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几年来,锦屏县特约监察员工作紧紧围绕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高层次、多层面上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肯定。
一、加强对特约监察员工作的领导,理顺工作关系
按照“特约监察员工作在合署的条件下,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委局领导主管, 办公室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几年来,根据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并结合特约监察员特点,组织完成以下工作:
(一)围绕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参与行风评议活动。
(二)组织特邀监察员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在接访中,特邀监察员注意分析信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了解政府部门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与县委政府综合信访室联系信访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并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察局确定处理意见和答复内容。针对有些信访反映出的问题,特约监察员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建议政府部门从体制和机制入手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平抑百姓情绪,亲自奔走动员、力争为民排扰解难,嬴得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较好的发挥了双向监督作用。在特约监察员接待日,群众与特约监察员直接谈话。在接访中,特约监察员了解到我县部分农民越级上访及重访的现象,他们到基层调研了解工作,关注基层做好信访工作,在涉及农村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方法上相互理解并形成共识,进一步落实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对全县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
(四) 选择群众关心的工作,组织参与专项检查工作。
1、配合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组织特邀监察员配合纠风、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进行巡视检查中小学乱收费问题。
2、结合县政府实行全日制办公的要求,组织参与执法监察活动。
(五)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潜能和专长,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各种听证、论证会。
(六)配合专项工作,开展巡视活动。
2006年4月17日
源头治理工作调研文章课题6:
锦屏县贯彻《中纪委监察关于加强和改进
行政监察工作》情况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2005年,中纪委、监察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后,我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县把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意见,紧贴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保证了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一 、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管,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
二、加强对建筑市场的专项执法监察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以权谋私,规避招投标,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运行,加强对建筑工程活动的执法监察,杜绝了建筑领域腐败的产生,净化了建筑市场环境,使招投标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我县紧紧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的“投、建、管、用”全程情况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公示制,把对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与行政效能监察、政(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准改变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准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未经政府采购不得擅自采购扶贫项目物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腐败产生。
五、深入开展对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情况的执法监察
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贯彻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政策和其它文件,严格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并制定了《锦屏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及土地市场管理六项制度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划建议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六、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积极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对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和监督,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七、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5]12号)、省纪委、省监察厅等八个委厅局《关于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05]12号)和全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我县清理纠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全县清理纠正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通过统计清理结果表明,我县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参加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
八、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征用土地的有关文件精神。
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3、成立调查组,积极深入到县建设局清拖办和县法院及部分施工单位的农民工调查了解,研究分析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存在的原因和问题,并制定相对的措施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存在的困难:
1、源头治理工作中,体制和机制有待加强,如机关单位工作接待还没有明确的规范、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不建立健全等。
2、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不够,有些措施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3、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有规避招标行为,建筑市场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05年10月20日
源头治理调研文章课题7:
加强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锦屏县纪委监察局
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中, 我县紧紧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批权运行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行为,改革审批管理方式, 努力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种关口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审批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和管理社会事务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显现出体制性的弊端,在对许可权设立、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着问题和漏洞,不仅影响了改革和发展的进程,而且成为产生腐败的重要源头之一。
(一)审批权的创设不规范,直接导致审批权适用范围不合理扩张,审批事项过多
(二)审批权的结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造成权力低效率运作,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
(三)审批权的自由裁量度过于宽泛,对其行使缺乏适度、充分的控制
(四)审批部门权责脱节,缺乏责任制衡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
近年来,我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通过建立和完善机制、制度,按照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的思路强化和完善对审批权的监督,保证权力按照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运行, 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首先,更新管理理念,树立责任政府观念,解决权责脱节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一次深刻的关于权力观的教育和洗礼。改革要求政府部门和公务员重新审视权力,摒弃权力带来的优越感,各部门相应建立了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权利不当行使或者利用审批权为个人及部门谋取私利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扩大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方对审批权决策、执行的参与和监督,发挥制度的基础性和稳定性作用,建立内外结合、多方位的监督机制。通过人大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途径和渠道,维护廉洁公正的政务环境。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公开、回避、轮岗、督办、投诉、审监分离、责任追究等制度。各部门在审批事项的标准、条件、办理时限及操作规程等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基础上,将审批制度及相关信息的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抓好此项改革。
第二,进一步促使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员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审慎用好审批权,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第三,保证政令畅通,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项目的衔接工作。
第四,规范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制度和行为,严格控制新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抓好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五,进一步探索政府履行职能的新的有效方式,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管理社会的能力。
200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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