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屏县隆里乡实行村干风险基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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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3 20:28 文章来源:锦屏县隆里乡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保障村干的合法权益,解除村干工作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村干工作的积极性,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期间,隆里乡结合实际,制定了村干风险基金管理制度,将现任村支书、主任、文书和计生专干纳入风险基金管理。
该制度规定:1、村干因病住院在1000元以下按10%给予补助,超过1000元的,超过部分按2%给予增加补助;2、村干在正常工作中遭到不法分子打击报复的,给予慰问金100元,造成住院治疗的,按规定给予补助;3、村干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给予补助,超过1000元的,超过部分按增加2%给予补助;4、现任村干病故的,一次性给予补助300元,因工殉职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每月发给直系亲属怃恤金共50元;5、村干见义勇为的,给予通报表彰并适当奖励;6、现任村干离任后,所提取的5%个人资金全部退还给本人。 |